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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领导力培养与现代化强国建设

    | Tags标签: 未名网 发表于 2016-01-06

总体而言,中学生领导力培养问题,尚未引起我国教育界的应有重视。本文认为,培养和开发中学生领导力,应该作为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提上议事日程。从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的制定,到学校的课程开发与开设,再到针对学生的各种类型的评价,都应该把中学生领导力培养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本文主要讨论中学生领导力培养的意义,主要观点是:在中学生中实施领导力教育,是培养学生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公民意识的有效途径,从而也是建设现代服务文化、责任文化、公民文化的有效途径;是培养中学生组织管理能力、判断决策能力、影响能力的有效途径,从而也是提升国家制度创新、规则创新、管理创新水平的有效途径。中学生领导力培养是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基石。

一、作为基础教育概念的领导力之内涵与外延

“领导力”是一个译介词汇。“领导力”一词中的“力”既包含作为可能性的领导能力,又包含作为必然性的领导动力。因此,领导力一词比通常所讲的领导能力有更多的内涵。有学者用“五种习惯与十个使命”概括领导力的内涵:以身作则:明确自己的理念,发出自己的声音;使行动与理念保持一致,为他人树立榜样。共启愿景:展望未来,想象令人激动的各种可能;诉诸共同愿望,感召他人为共同的愿景奋斗。挑战现状:通过探索创新的方式来寻找变革、成长和发展的机会;进行试验和冒险,从错误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不断取得小的成功。使众人行:通过强调共同目标和建立信任来促进合作;通过分享权力来增强他人的实力。激励人心:通过欣赏和表彰个人的卓越表现来认可他人的贡献;营造团队精神,实现共赢。

这一表述基本上概括了领导力的主要内容。把领导力作为一个基础教育的概念看,我们的关注点与普通领导学、管理学学者的关注点有所不同。基础教育是面向所有学生的教育,是为所有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奠定基础的教育,所以,领导力作为一个基础教育概念,更侧重对学生基本的价值观念和基础能力的培养。一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应该具有以下的价值追求和基本能力:对团队、公众、社会、人类事务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抱负感。对正义、公平、以人为本等人类基本行为准则的认同与捍卫。在团队、组织活动中的自律、忠诚、合作、服从。教养、诚实、执着等人格魅力。以上四个方面,是领导动力的主要体现。形成远景、确立目标的能力。表达力、说服力、影响力。判断、策划、决策能力。坚持、让步、沟通、协调等合作能力。后四者,构成领导能力的主要方面。

领导力通常指对他人的领导能力,而作为一个基础教育概念,领导力的外延同时包括自我领导和团队领导。自我领导首先体现为自我规划、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我完善的意识和水平。更深层次的自我领导还包括:服从规则,捍卫权利,履行义务,学会选择,承担责任,不诿过于人。同时,自我领导还体现在一个人在团队活动中的执行、合作、服从的意识和水平。团队领导指人们在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团队活动中所应有的组织、协调的意识和能力。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的发展,社会的组织化、团队化程度越来越高,团队已成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学会组织和管理团队,学会在团队中成长与发展,已经成为现代人的基本素养。正如著名的管理思想家彼得?德鲁克所讲,现代人必须同时是“知识人”和“管理人”。缺少其中任何一种素养都将成为现代意义上的文盲。政治领域中的市长、局长、外交官,工商领域中的总裁、经理,教育领域中的校长、主任,文化领域中的乐队指挥、出版策划人,科技领域中的课题负责人、项目主任等等,都是融知识人与管理人为一身的。

二、中学生领导力:是基础素养而非职业素养

长期以来,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学生领导力培养未曾受到应有的重视。国家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没有明确提出学生领导力培养的目标,中小学也很少把学生领导力培养纳入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这种现象折射了人们的一种基本认识:领导力只是领导者所需要的职业素养或技能。这种能力或者是先天的,不需要学校培养,或者是高等教育相关专业的教育内容,无需出现在中小学教育阶段。这种认识既不符合基础教育的本质,也远远不能适应当今社会飞速发展的要求。

从基础教育的本质看,它首先是为社会群体培养合格成员打基础的教育。为培养合格公民打基础,是基础教育的一个基本的质的规定。北京师范大学成有信教授就曾指出:“基础教育首先是公民教育,即作为一个公民必须接受的最基础的教育。”在现存的世界秩序中,人之出生便具有作为某一个国家成员的身份或资格,即某国公民。但是一个人仅仅具有国家成员的身份或资格,若不接受基础教育,不具备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不能履行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就不能成为合格的公民。合格的公民具有自由、平等等基本价值取向,能够遵纪守法,对他人和社会有所担当。“自由”与“责任”紧密相联,“平等”与“宽容”、“多元”、“尊重”密切相关。公民的生存、生活,离不开家庭、组织、团体,公民的发展离不开群体、社会。换言之,无论个人是否愿意,都必然要生活在组织之中,参与组织的活动,领导他人,被他人领导。作为公民,这种角色,不可选择,无法回避。正因如此,以培养合格公民为己任的基础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培养学生读、写、算的能力,同样也应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以及自律、忠诚、合作、服从的品质和坚持、让步、沟通、协调等能力。后者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前者。所以,无论从前述基础教育中领导力概念的内涵看,还是其外延所蕴涵的自我领导、团队领导的角度看,领导力都应该是民主社会合格公民的一种基本素养,基本能力,而不应限于精英或领袖所独有。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德鲁克在其1993年出版的《后资本主义社会》一书中即指出:明天的学生必须为同时生活与工作在两种文化中做准备:一种是“知识人”的文化,强调的是表达和构思;另一种是“管理人”的文化,强调的是团队和绩效。正如“知识人”需要逐步学习、内化而成,“管理人”需要修习、实践、内省而成一样,统领二者的领导力更是需要后天培养的。这种普适性和习得性说明领导力培养应该成为基础教育阶段面向所有学生的教育内容,不论学生未来是否居于领导岗位,是否担任领导角色。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致力于现代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的国家而言,它甚至不是要不要辩论的议题,而是必须面对的现实。我们的教育应当对此社会变革做出应有的回应:将领导力作为全体学生的基础素养目标提上教育培养的议事日程。

常学勤(太原师范学院 师资培训处,山西太原030031)
本文原载于:《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年第11期